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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酒类信息网 >> 酒管要闻 >>酒管要闻 >> 兰州市酒管局加强“两节”期间酒类流通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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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酒管局加强“两节”期间酒类流通监管工作

时间:2016-09-17     【转载】   来自:兰州酒类信息网


 
        为做好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酒类流通市场管理,规范酒类流通秩序,确保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的饮酒安全,兰州市酒管局于近日向所属县(区)酒类商品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的酒类安全监管工作。
 
      《通知》指出,做好“两节”期间酒类商品监管工作,是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求、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各县(区)酒管局要充分认识做好“两节”期间酒类商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酒类商品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狠抓各项监督检查工作的落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健全完善节日市场监测预案,统筹合理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市场监管,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打击制假、售假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互通信息,确保节日期间酒品安全。
 
      《通知》要求,各县、区酒管局要进一步加强酒类商品安全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在“两节”期间的日常巡查,尤其对全市周边地区外地人口较多,酒类市场种类混杂的外来酒要加强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和溯源制度管理,对进货查验、台账登记等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逐项检查并做好记录,重点把好酒类商品质量市场准入关。一要加强宣传教育。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条例》和《兰州市酒类商品管理办法》,严格规范酒类流通企业经营行为,强化对经营户主体责任意识的宣传教育;二要突出重点。在“两节”期间要根据重点时间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检查。对大型批发市场、沿街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企业、农家乐等进行拉网式大排查,重点检查酒类商品的进货渠道、商品质量及随附单使用情况,严格执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针对无酒类流通随附单、填写不规范甚至违规填写随附单等现象和对单货不符、有货无单的经营行为要严肃查处;三要强化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做到执法信息共享,坚决取缔无照经营以及经营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行为;四要完善制度建设。严格实施酒类商品生产、批发许可证管理制度、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有奖举报制度和“红黑”名单制度,对大案要案公开曝光,深入推进酒类商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酒类商品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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