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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酒类信息网 >> 酒管要闻 >>酒管要闻 >> 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白银靖远兴旺商行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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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白银靖远兴旺商行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时间:2022-12-07     【转载】   来自: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近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公布了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通报(第三批),其中,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白银靖远兴旺商行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在列。

  

     据悉,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紧盯“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充分发挥执法办案集成效应,集中执法力量,精准重拳出击,查办了一批让人民群众广泛称道、对违法分子有震慑力的案件,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将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2022年6月1日,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靖远兴旺商行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店经营场所内摆放有侵犯“五粮液”,“国窖1573”,“剑南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共计32瓶(货值总计43008元)。当事人现场未出示任何购销凭证,且无法说明购进渠道。当事人购进食品时未查验供货方许可证、相关证明文件及未保存相关凭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构成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保存相关凭证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2.对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五粮液”2瓶,“五粮液1618”16瓶,“国窖1573”12瓶,剑南春2瓶予以没收,并对其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行为处以罚款1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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