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开征集制售“特供酒”违法行为线索的公告
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开征集制售“特供酒”违法行为线索的公告
为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内供酒”“专供酒”等违法行为,规范我市酒类市场生产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兰州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案件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生产、销售、餐饮、广告、宣传、印刷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从事“特供酒”制售违法行为线索。
1.“特供酒”酒类商品生产违法行为。酒类生产企业(含小作坊)包材库房、包装环节、成品库房等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字样或标志性图案、建筑物名称的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
2.“特供酒”酒类商品销售违法行为。酒类专卖店、体验馆、品鉴馆、便利店、散装酒等销售场所采购、灌装、销售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高档酒楼酒店、特色餐厅、私房菜、主营商务宴请的会所等违法经营相关酒类产品。
3.“特供酒”酒类商品宣传推销违法行为。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及相关生产经营者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特供酒”虚假违法广告和信息。印刷单位印刷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内容的商标标识、包装、装潢、酒瓶标识标签贴纸。以党政机关和军队等名义违法推销相关酒类商品,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4.“特供酒”酒类商品网络交易违法行为。通过各类网络交易平台、直播带货电商平台、本地微信视频号、抖音、快手等平台交易相关酒类产品。
二、线索举报方式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进行举报。
专项行动办公室电话:0931-8466984(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或拨打12315进行举报。
电子邮箱:3697995036@qq.com
邮寄信箱:兰州市城关区木塔巷北城壕4号(兰州市市场监管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管科)。
邮编:730030。欢迎社会各界积极进行举报,对提供违法行为线索的公民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违法信息一经查实,将根据《甘肃省食品安全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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