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 文章
  • 产品
搜索
兰州酒类信息网 >>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 《甘肃省酒类商品流通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详细内容

《甘肃省酒类商品流通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2021-08-20     【转载】   来自:甘肃省司法厅

        8月17日,甘肃省司法厅发布了关于征求《甘肃省酒类商品流通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意见建议的通知。此次修改旨在实现三个目的,一是提升酒类流通效率,二是保障企业正当经营,三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修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条例》名称修订。《条例(修订稿)》在名称上增加了“流通”,删除了“管理”。


      二、流通促进措施。条例分别从产业规划、产融促进、市场促进、科技促进、竞争促进、信用促进、追溯促进等七个方面规定了详细的服务保障措施,构建起了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酒类流通服务保障体系。


      三、流通综合服务平台。条例详细规定了依托“酒类商品流通综合服务平台”建立起“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真伪可辨别、责任可追究”的酒类商品流通追溯制度。


     四、社会共治。条例提出建立政府主导,全社会涉及酒类商品流通的各类主体共同参与和建设的酒类商品流通领域。


    《甘肃省酒类商品流通条例》被列为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修订项目,为增强立法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1年9月3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51号统办一号楼,甘肃省司法厅立法二处。邮政编码:730030。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kexueminzhu86@163.com。

技术支持: 多元网络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