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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酒类同业协会关于自觉抵制“特供酒”的倡议时间:2025-01-06 兰州酒类同业协会关于自觉抵制“特供酒”的倡议 各会员单位及酒类经营者: 2024年5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对生产、销售、经营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以及发布相关广告、商业宣传等行为发出“禁令”。
“特供酒”是指在酒类商品的标签、说明书、包装、广告、宣传物品上印制或宣称“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含拼音及缩写、英文缩写、汉字谐音等)的酒类商品。一些不法分子虚假标注或宣传与党政机关和军队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名称、符号、标志性建筑物、官方活动等信息,制售“特供”“专供”“内供”等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损害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扰乱线上线下市场秩序,欺骗误导消费者。为维护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兰州酒类同业协会现向全市各会员单位及酒类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书: 一、生产企业不生产加工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 二、各个终端店铺不采购销售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 三、各个酒类批发企业不批发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 四、不在生产经营场所违法推销或允许别人违法推销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不在生产经营场所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五、从自己做起,自觉抵制和拒绝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 六、在生产经营场所,利用海报、视频等方式积极宣传《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等法规规定,引导广大消费者文明理性消费。 兰州酒类同业协会 2025年1月4日 |